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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中队远程监控改造升级项目

2009-03-31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中队远程监控改造升级项目(ZHWZ2009-051HW)采购公告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中队远程监控改造升级项目

(ZHWZ2009-051HW)

采购公告

受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中队远程监控改造升级项目(ZHWZ2009-051HW)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中队远程监控改造升级。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监控系统改造一项。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玖佰柒拾元整(¥327,970.00);上述预算金额为本项目谈判报价的最高限价,超过该限价的谈判响应为无效谈判响应。

4.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40个日历日完成系统改造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006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两个项目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提供有效用户意见书),业绩可以是:

1 合同金额30万元或以上视频监控工程;

2 合同金额50万或以上网络综合布线工程;

3. 在珠海西部(包括金湾区和斗门区)设有售后服务站点,提供售后服务站点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与售后服务站点的印章)以及售后服务站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原件;若为委托服务,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

4. 持有拟投货物中硬盘录像机、摄像机、防雷器及线材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须直接持有硬盘录像机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①直接持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②由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同时还须提供厂家对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授权书中被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公章;

③再次或多次转授权的,其上下级授权及授权关系应逐级合法取得,可追溯至厂家的授权文件的复印件,并对应拥有逐级加盖被授权人的公章,本级授权资料需要提供原件;

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3月31日~4月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谈判供应商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或件真件。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

需要勘察现场的供应商请直接到各现场,勘察前请先预约,联系人: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文先生,电话8641022,施工所需各种材料以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为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09年4月8日09:00至09:30;

2. 谈判开始时间:2009年4月8日09:30;

3. 谈判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86410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刘万春(业务咨询)、周燕琴(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

电子邮件:yjlwc@163.com

联系电话:0756-3361075、3361010 传真:0756-3361190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 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2002025419000015486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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