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崇明县公安局委托,对崇明县公安局道路图像网络体系建设(长兴岛)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3、具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50万元;
5、具有省级公安厅或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6、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在本地区具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8、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及施工经验(需提供近三年内合同总总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形式为合同复印件);
9、投标时必须提供单位信用等级证明;
10、投标时能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设备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崇明县公安局道路图像网络体系建设(长兴岛)工程
招标编号:CMJZCG(H)2009101
招标内容:200套摄像机配套建设和长兴派出所监控中心更新改造及设备集成。
业主:崇明县公安局
交付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三、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09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二楼20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代理单位:上海建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菁
联系电话:69615049
地址: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传真:59624394
业主:崇明县公安局
地址:城桥镇人民路38号
联系人:林贻栋
联系电话:39610904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在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报名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3月16日
(2009-03-16/2009-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