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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招管办(中心)新址建筑智能化项目

2009-03-24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

关于乐清市招管办(中心)新址建筑智能化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招管办(中心)就办公新址建筑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0903A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二级(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注册);

3、供应商须在浙江省区域内设有正式的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为售后服务网点,有能力提供长期的服务;

4、供应商2006年以来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集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22日 上午9:30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政府采购科(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九、开标时间:2009年4月22日 上午9:30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户 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帐 号:19-270101040011289

 

十二、其他事项:

报名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3、本公告要求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4、供应商2006年以来的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5、供应商浙江地区售后服务网点的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三、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清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602258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7-62590929

传真:0577-625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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