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XC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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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绩溪县实验小学等单位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就其所需的监控
报警系统等设备进行询价,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名称及编号:绩溪县招投标中心监控报警系统等设备询价(编号:NO.JXC200916), 采购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合法经营本次采购设备的资格;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监控报警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四、询价文件的领取:
1、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09年4月30日—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领取方式:
(1)点击公告后的下载内容直接下载;
(2)到中心免费领取;
(3)与中心联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领取。
注: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请登陆宣城市政府采购网(直接输入中文网址)、绩溪网(www.cnjx.gov.cn)(政府招投标栏下)查看是否有关于本询价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五、保证金的缴纳:本次询价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5日10时,保证金缴至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账户名称: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XC200916次政府采购询价保证金。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不接收现金,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本中心不予接收。
六、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成交结果确定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于货物运达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逾期缴纳保证金、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本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5月5日10时,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本中心将拒绝接受;
2、提交方式:
(1)密封方式:报价函及报价表由供应商签章齐全后用牛皮纸信封密封递交至绩溪县招投标中心,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被询价供应商全称,信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签章。
(2)传真方式。
八、询价结果将在宣城市政府采购网、绩溪网上公布。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绩溪县城木牌楼10号(县粮食局院内)
联系人:胡晟晏、程克云
联系电话:0563-8166637 传真:0563-8166637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