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科技审判法庭系统、音视频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序号:CCCG200911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科技审判法庭系统、音视频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具备相应资质,能够提供合格货物、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和具备完善服务体系的法人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科技审判法庭系统、音视频系统工程”
二、项目概况: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对所属的1个大法庭、1个中法庭、17个小法庭和观音山、南通港人民法庭进行科技审判法庭系统、音视频系统建设,将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化音视频技术、多媒体图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平台,使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能够与市中院、省高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形成一个畅通的信息环流,构建人民法院庭审资源齐全、信息充分共享的应用系统。本项目还包括对崇川区法院内部的视频会议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大法庭及视频会议室灯光及装潢进行改造。本次招标针对的是该项目中所有前端设备、信号传输设备、中心设备、辅助设备的采购集成、安装和系统的联调以及系统后续的维修维护等售后服务工作。以及信号传输所必须的管线敷设(包括道路开挖、回填、装潢恢复)等建设和后续的维修维护等售后服务工作。(详见招标设计要求)
三、主要技术要求:详细内容见招标设计要求。
系统总体要求为:
1、 系统基于网络流媒体服务器平台,提供权限管理功能,网络观摩用户数量不受许可证限制;
2、 采用数字化影像采集、支持MPEG4或H.264标准,提供网络庭审直播;
3、 法官或者法官指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授权的网络终端对各个庭审元素进行实时控制。
4、 对法官等人员的发言进行扩声,保证法庭内每个人都能听清楚,达到足够的清晰度和保真度;
5、 法官可以控制庭内各种电子显示设备以保证各种证据的清晰显示;
6、 系统可以将庭审过程中的视音频及举证过程完整的记录下来并按《法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标准格式进行归档,并提供授权用户庭审影像网络直播和点播功能;
7、 科技审判法庭系统能够与市中院、省高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须通过江苏省高院技术处检测);
8、 科技审判法庭系统能够实现异地庭审、取证、观摩和双向庭审视音频交互;(须通过江苏省高院技术处检测);
9、 音视频系统实现一键调用法庭四画面显示,音频自动跟随主音频。书记员笔录与法庭摄像机同步组合显示的方式;
10、 支持按排期表点播、按法庭名称点播、通道实名点播;
11、 采用市中院的统一平台技术,实现本地与市中院的中心视频会议联网通讯功能,达到与市中院以及各基层院的远程视频会议的要求;
12、 音视频系统软、硬件均须实现与市中院音视频系统的无缝连接,支持中院远程调看和VOD回放、视频会议交互。(须通过市中院技术部门检测);
13、 能够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2005]38号和[2004]170号文件规范的要求进行项目工程实施;
14、 庭审图像存储时间≥90天,其他图像存储时间≥15天;
15、 图像存储回放达到D1或4CIF的要求;
16、 MTBF≥5000小时。
四、报名条件:
(1)报名人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报名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具有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3级及以上资质;
(4)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
(4)企业从业2年以上;
(5)具有近2年内的类似工程案例2个,并工程造价达到100万的;
(7)需提供主要核心设备(科技审判法庭专用航星科技法庭系统、波塞冬流媒体系统)的制造商针对此次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和服务承诺函;
(8)需确保《科技法庭》管理软件和法院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公司的与本系统接口软件二次开发许可,以确保系统的无缝连接;
(9)不是在南通市注册的或在南通市无派出机构的投标公司,需提供与南通市相关公司的代维合同。
五、报名需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非法人代表参加的,必须提供非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或声明书。
(6)、近两年内类似工程案例(附合同)
(7)、第五条之证明材料
(8)、外地投标公司与南通市相关公司的代维合同。(代维公司条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具有电子工程或建筑智能化3级及以上资质,从业时间3年以上,从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并需有相关证明文件)
(9)、第四条报名条件之证明材料。
六、报名、资格验审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 4月16日(上午9:15-11:30,下午2:00-5:00)。
七、报名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南通市桃坞路44号前楼219室)联系电话:0513-8506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