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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广播局广播电视台摄录像机及移动EFP箱载演播室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09-04-15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剑阁县广播局广播电视台摄录像机及移动EFP箱载演播室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剑阁县广播局广播电视台摄录像机及移动EFP箱载演播室系统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GGYSC(2009-0014)
公告日期:
2009年4月15日16时4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剑阁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剑阁县广播局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1、摄录一体机。
2、单反数码相机。
3、电池
4、充电器。
5、数字带。
6、新闻机头射灯。
7、变焦广角附加镜。
8、P2驱动器。
9、三脚架。
10、摇臂。
11、标监。
12、聚焦手柄。
13、变焦手柄。
14、彩色寻像器。
15、携带箱。
16、特技台。
17、字幕机
18、键混器。
19、提词器
20、笔记本电脑。
21、三合一录像机。
22、编辑录像机
23、监视器。
24、播音员话筒。
25、防风三件套。
26、无线采访话筒
27、 音频监听。
28、有线系统。
29、机箱。
30、模拟音、视分。
31、同步信号发生器。
32、移动机柜
33、线材部分。
预算价:1.273.415.00无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国内经销商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标书发售方式:
 公开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09 年 04月 16日至05月1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人民币500元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还且不能转让给他人)
 标书发售地点: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09年5月13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2009年5月13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张永平 13981290572
赵小燕 13881283038/(0839)6601881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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