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要求,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一期工程多媒体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EDAGP-2009-030)的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如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未向泰达公证处提供产品授权书原件,在开标后三日内必须提供,否则视为废标。 本补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回执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回 执 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一期工程多媒体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EDAGP-2009-030)补充文件第2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盖章后于2009年4月22日前发传真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于娟收。 传真: 022-66204286 传真收发确认电话:022-252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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