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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关于江苏省宜兴中学报告厅艺术楼音响及舞台灯光公开招标公告

2009-04-22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关于江苏省宜兴中学报告厅艺术楼

 

音响及舞台灯光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ZTBZC2009-066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受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省宜兴中学报告厅艺术楼音响及舞台灯光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省宜兴中学报告厅艺术楼音响及舞台灯光,YXZTBZC2009-066[公]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省宜兴中学报告厅艺术楼音响及舞台灯光系统安装工程,详见标书。

三、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不得有正在执行限制市场准入的不良行为记录的限制。

四、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09年4月21日至2009年4月29日(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工本费用:每份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向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交纳人民币五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限以汇票、本票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长期投标保证金有效)

投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票据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具往来款单据。

3、投标单位投标时,以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该往来款单据需在投标时一并提供,作为审查投标资格的内容。

六、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随身携带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随身携带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有效形式;长期登记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七、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5月12日上午9:00

定标时间:2009年5月12日下午4时前。

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谈振、周栋伟

联系电话:0510-87956057、87956063
传真电话:0510-87956069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镇陶都路115号。
邮政编码:214206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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