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灯光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就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灯光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2009023
二、招标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灯光工程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包括500万元);
3、投标人须获得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光环境改善扩大试点工作企业资质。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信誉。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光环境改善扩大试点工作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00~4:00)
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西路1318号信投大楼319室
联 系 人:张 晴 李茜维
电 话: 62077020 62077058 传 真: 62077058
注: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在资格预审后另行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5月8日
有关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灯光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就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灯光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2009023
二、招标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灯光工程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包括500万元);
3、投标人须获得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光环境改善扩大试点工作企业资质。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信誉。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光环境改善扩大试点工作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00~4:00)
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西路1318号信投大楼319室
联 系 人:张 晴 李茜维
电 话: 62077020 62077058 传 真: 62077058
注: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在资格预审后另行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