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现就宜春市电视台摄像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09-80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第一包:采访摄像机1台、演播室摄像机2台、摄像机控制器2个、采访话筒3个
第二包:三脚架2个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或以上;
(7)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8)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每份200元,第二包免费。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 150820220902490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1)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795-3216796)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之前提交且到户有效),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 150820220902490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
5、评标办法:第一包、第二包均采用最低报价法。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5月7日起至2009年5月22日,每日:8:00—17:30(公休日除外),过期不售。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09年5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张吉伟、龙微娜
11、电话及传真: 0795-3216796(传真) 0795-3216783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