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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莲都区文化馆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2009-05-15 来源:浙江-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招标公告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受丽水市莲都区文化馆委托,采购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 LDZ2009004
2.采购人: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馆
3.采购项目:莲都区文化馆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4.采购内容:舞台灯光音响设备(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达到50万以上(含)人民币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9.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10.购买标书(报名):
10.1时间: 2009年5月15日-5月2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允许潜在的投标人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后获取招标文件,但应当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
10.2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花园路1号第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9室)
10.3购买标书(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保证金交纳:
1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11.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6月8日17:30(北京时间)。
11.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11.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6月19日17:30(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6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09年6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4.投标、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花园路1号第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9室)
15.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人:丽水市莲都区文化馆
联系人:王晓津      0578-2889568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馆(丽水市花园路422号)
16.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联系方法:
联系人:吴国英     (报名);
联系电话:0578-2278201    2278201(报名);传真:0578-2278218
 
17.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ldztb.gov.cn      www.zjzfcg.gov.cn
    18.资料下载(www.ldztb.gov.cn     www.zjzfcg.gov.cn)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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