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组织所需“数字化庭审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采购事宜。为保证所需货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XMCG2009-GK011
二、采购内容及交付地点:
(一)采购内容:
第一包:大法庭数字化庭审设备,包括:庭审资源管理平台软件、庭审数字采编录播主机、庭审数字媒体控制主机、高速球机、彩色摄像机、摄像机镜头、支架、护罩、摄像机电源、有线话筒、数字展台、VCD/DVD机、投影仪、投影仪吊架、电动投影幕、液晶电视机、液晶显示器、调音台、功放、音箱、服务器、激光打印机、计算机、强电控制器、红外发射棒、专用机柜。数量详见下面公告附表。
第二包:小法庭数字化庭审设备,包括:庭审资源管理平台软件、庭审数字采编录播主机、庭审数字媒体控制主机、高速球机、有线话筒、液晶显示器、投影仪、投影机吊架、电动投影幕、音箱、激光打印机、计算机。数量详见下面公告附表。
第三包:办公家具,包括法庭桌椅9套、旁听席座椅300个;
三包货物的具体要求报名后详见招标文件
(二)交付标的地点:锡林浩特市
三、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09年5月13日-2009年6月4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内蒙古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719房间(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开发区) 邮编:026000
(二)报名方式:本地投标人可到我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外地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方式、邮箱及所投标项目编号传真至0479-8231721,邮箱:welxlglcg@126.com,以便我中心登记备案和寄发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2009年6月5日上午9:3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锡盟财政局220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6月5日上午9:30在锡盟财政局220开标室。
八、联系人:韩毅鹏 褚文华
0479-8231721(T/F)
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第一包 数字化庭审设备(大法庭)
系统集成费、运费、税费等使所需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及后续升级、维护等服务的费用。 第二包 数字化庭审设备(小法庭)
系统集成费、运费、税费等使所需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及后续升级、维护等服务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