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一、采购人名称:泰安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东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唐王路100号雄鹰大酒店四楼; 联系人:张芹;联系方式:0538-8506669,13854880284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TADY2009-07 五、采购内容包括: A包:台式电脑 ,B包: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C包:数码相机,D包:数码摄像机,E包:技术专用设备,F包:信息化设备,G包:电源类设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 2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5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泰安市唐王路100号雄鹰大酒店四楼; 时间:2009年5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节假日除外);方式:供应商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来人购买。若要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加邮寄费60元,连同采购文件费用汇至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岱岳支行 帐 号:384601950818091001 售价:15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09年5月27日9时0分 九、开标日期:2009年5月2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环山东路8号绿色山庄1号楼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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