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区展示中心艺术灯光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1、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拟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200万元。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灯杆、灯具、光源、电缆、管道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和12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4项目资金:资金自筹,已基本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无锡新区;
2.6工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100%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1企业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机电安装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项目经理还需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证书),由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查验。
3.3项目经理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09年2、3、4月份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09年2、3、4月份的缴费证明,由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查验。
4. 凡具备承担类似相关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所有拟报名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按照锡建管办[2008]18号文实施信用管理。
6.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纳入新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并取得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办理时间:周一、周三、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其它时间不办理。具体详见建筑业企业信息加密锁办理须知。
7. 已办理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的投标申请人,请登陆办理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报名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9:00起到5月25日16:00止。(节假日除外)
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无锡新区展示中心艺术灯光景观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9年5月31日上午9:30-10:00时以前达,逾期送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入围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人:魏华
手机:13693191280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weihuazb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