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智能会议系统、综合布线及一卡通设备
采购编号: 0611-b0900090239
首次公告日期: 2009年05月21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重庆国际商会大厦5楼
经办人名称: 石磊 马键 何源
联系电话: (023)67707443、67707262、67707382(传真)
澄清事项: 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部分的调整,详见附件。请投标人下载附件查看,并在开标前将回执页签字盖章后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第一号)
各投标人: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09年5月6日发出了项目名称为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智能会议系统、综合布线及一卡通设备”(编号:0611-b0900090239)的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作出以下补充说明。
招标文件第五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中(招标文件第54页),“3、技术部分”的“(1)技术参数(满分20分)”原内容如下:
(1)技术参数(满分20分)
A、完全满足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中带(★)号标注的部分)要求的,可得基本分15分,有1项不满足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就作为无效投标。
B、根据投标货物配置情况可适当加分,有1条优于要求配置的可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
C、非(★)号标注的技术条款1条不满足扣1分,达到10条不满足要求的就作为无效投标,最多扣10分。
(2)项目实施计划(满分5分)
包括实施计划,管理措施,交货进度安排、人员安排等,根据其优劣评分。计划最优的投标人得5分,较优的可得3-4分,较差的可得1-2分,没有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1)设备技术参数(满分15分)
A、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可得基本分10分,有1项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就作为无效投标。
B、根据投标设备配置或参数优于要求的情况可适当加分,有1条优于要求的可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
(2)详细技术方案(满分5分)
根据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兼容性,设备配置的科学性等内容评分,最优的方案得5分,较优的可得3-4分,较差的可得1-2分。
(3)项目实施计划(满分5分)
包括实施计划,管理措施,交货进度安排、人员安排等,根据其优劣评分。计划最优的投标人得5分,较优的可得3-4分,较差的可得1-2分,没有的不得分。
特此说明。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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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回执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已经收到项目名称为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智能会议系统、综合布线及一卡通设备”,(项目编号:0611-b0900090239)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第一号),对招标文件和该补充说明内容无异议,能够按时参加投标。
特此回复。
公司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09年 月 日
(回执请签字盖章后传真至023-67707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