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大学中央与地方共建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2009]3047号 发布时间: 2009-06-03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大学的委托,拟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单位:湘潭大学
地 址:湘潭大学
联 系 人:柳军
电 话:0732-8292065
二、项目名称:湘潭大学中央与地方共建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09]3047号
四、采购内容:
包一:电脑网络型语言学习系统
包二:演播厅设备采购
品目一:计算机、学生用编辑机与平面设计设备
品目二:演播厅灯光系统
品目三:LED大屏幕
品目四:演播厅家具
品目五:高清非编机与高清字幕机
品目六:影视与摄影专业设备
品目七:数码摄影器材
(投标方可按品目进行投标,但不得仅对某一品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以下项目还应具备如下资质:
a) 包一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b) 包二品目一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c) 包二品目二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d) 包二品目三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e) 包二品目四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f) 包二品目五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g) 包二品目六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h) 包二品目七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逐页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6、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5种保险):
(1)加盖公章的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年检后的政策法规规定须年检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11、贸易公司或代理商须具有原厂商授权。
六、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招标采购文件在2009年6月3日至2009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凭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有效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5、有效年检后的社保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14楼)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09年6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2009年6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长信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依林
电 话:0731-5161862
传 真:0731-2204733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