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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存储改造项目公告

2009-06-04 来源:江苏-南通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存储改造项目公告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存储改造项目拟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科技审判法庭系统存储改造
项目编号:NTGZ20090601

二、项目主要内容简介
具体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附件

三、投标相关信息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为具有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注册资金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投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应当通过当年年审;
4、投标单位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1名以上(含1名)厂家授权工程师,需出具认证证书;所投设备原厂家授权函。
6、投标单位须在南通地区有服务机构,就本项目服务应急保障响应时间≤2小时;

(二)报名、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报名、资格预审登记表(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2、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带原件备查); 携带2009年度南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证的可免带;
4、投标单位应出示所投主要设备的原厂家授权函及原厂工程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资格中第6点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参与报名、资格预审,否则不予接受。

(三)入围办法:报名初审合格供应商均可入围。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及相关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最终由评委会认定。
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均可入围。供应的投标资格及相关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最终由评委会认定。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2000元。
2、入围供应商在购买(暂不收取)招标文件时以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保证金(账户:港闸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89321015201110000180 开户行:江苏银行港闸支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3、供应商交纳保证金后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四、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招标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发出,为便于供应商递送报名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定于2009年6月16日14时至16时集中受理。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
地点:南通市城港路58号港闸区区政府五楼526室
联系人:秦丽 电话:(0513)85609722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6月25日14:30
地点:港闸区人民法院9 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向华 电话85350863
纪委监督联系人:顾春平 电话85609722

附件:需求说明.doc

港闸区人民法院
港闸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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