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 判 邀 请
受辽宁省公安厅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公安厅指挥决策音视频支持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指挥决策音视频支持系统采购
2.谈判文件编号:LNZC20090079
3.采购项目需求:
设备名称 | 说明 | 数量 |
多点控制器(含配套管理软件,需与终端同品牌) | 支持: 24 ports @ 2M ,24点以上会议 .包括分屏模块 ,GK ,FECC , 双流 | 1 |
图像终端 | 主机, 1个麦克风,1个遥控器, 相关电缆,不含摄像头。支持 4CIF @25fps, H.239, 2M, 中文字幕 | 16 |
分离式终端摄像机 | 摄像机 | 17 |
Xview互动 | 1 | |
图腾 42U | 1 | |
PC机(会议管理台) | 双核 4G内存 320G硬盘 512M显卡 19#液晶显示器 品牌电脑 | 1 |
麦克风 | 鹅颈式单向麦克风 | 16 |
24口千兆交换机 | 1 | |
数码摄像机 | 数码摄像机 原配镜头,广角镜头,双电池,摄像机包 | 1 |
照相机 | 照相机 配24-105mm镜头,双电池,照相机包,外置闪光灯,DV三脚架 | 1 |
磁带录像机 | 高清晰数字磁带录像机 | 2 |
本次项目共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
2.报价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3.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商的正式授权书(多点控制器、图像终端);
4.供应商须提供原厂及报价供应商的维保承诺(多点控制器、图像终端);
5.多点控制器、图像终端在全国部级骨干网上具有成功案例;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6月5日—2009年 6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5:30,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奉天纺纱厂南门)506室免费获取电子文档。获取文件时,须同时交纳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谈判总价的百分之一(取整至千元)。
递交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09年6月11日15:00。(未按时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18财务室。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9年6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
采购文件咨询:邹世欣 024-23496741、23496781(传真)
费用退缴咨询:财务室024-23496753、23496763
成交通知、合同领取咨询:招标处
二○○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