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山东省省直单位 (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山东省财政厅)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伯乐路316号 邮政编码:250101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J1802009001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省直单位2009年第二期办公设备及耗材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项目编号:SDGP2009-092 五、项目说明: (一)本次招标共分三十个包,投标人可以投报多包、一包或某一包中的 单一品目。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第三包:图形工作站 第四包:*显示器 第五包:PC服务器 第六包:存储 第七包:光纤交换机 第八包:网络交换机 第九包:路由器 第十包:无线局域网设备 第十一包:硬件防火墙 第十二包:*打印机 第十三包:桌面多功能一体机 第十四包:传真机 第十五包:数码复印机 第十六包:速印机 第十七包:投影机 第十八包:扫描仪 第十九包:数码照相机 第二十包:数码摄影机 第二十一包:移动存储 第二十二包:外置光盘刻录机 第二十三包:不间断电源(UPS) 第二十四包:碎纸机 第二十五包:办公耗材(硒鼓、墨盒、碳粉、色带) 第二十六包:复印纸 第二十七包:*民用空调 第二十八包:*电视机 第二十九包:杀毒软件 第三十包:录音笔 各包详细技术规格说明请登录www.sdzfcg.gov.cn见本公告附件项目说明 (二)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三)供货范围:山东省省直单位 (四)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五)协议供货采购适用限额:根据《关于公布〈2009年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鲁财库〔2008〕41号)要求,纳入协议供货范围、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80万元以下的品目,实行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六)标注*号的品目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必须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商(包括隶属于生产制造厂商的经贸公司以及国外品牌的中国公司)。因故不能直接参与投标的生产制造厂商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前由代理商递交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由制造厂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格式请见招标文件附件五、制造厂商授权投标委托书)并得到采购中心的确认,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协议供货要求,生产制造厂商应在本次投标中推荐不少于4家协议供货代理商,负责中标后该厂商中标产品的供货服务,凡有意参与山东省省级协议供货的代理商,请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协议供货代理商资格要求,在本项目开标前向生产制造厂商申请授权(格式请见招标文件附件六、协议供货代理商授权书),经生产制造厂商授权推荐的协议供货代理商的有关资料在本次投标中由投标人一并提供。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电子投标程序方式:请登录www.sdzfcg.gov.cn主页左上角“协议供货电子采购系统”,注册用户名、密码,提交注册信息,等待采购中心对填报资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再次登录本系统即可看到标书下载及电子投标程序链接。 时间: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28日,每天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投标截止和开标日期:2009年6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评标日期:2009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需到场陈述并接受询标 十一、投标和开标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伯乐路316号) 十二、联系人:魏世震、沈君 联系电话:0531-67800511 、67800512 传真:0531-67800512 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 | | 附件下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