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行政中心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含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东建招字[2009]19号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东乡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东乡县行政中心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含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乡县行政中心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含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工程地点:东乡县行政新区
建设规模:工程投资人民币300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出厂检验、调试、验收、培训等)
交货地点:东乡县行政中心施工现场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东乡县行政中心会议中心音响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视频跟踪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机械、舞台幕布系统;其他会议室的音响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视频电话系统采购、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出厂检验、调试、验收、培训等)。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地区总代理就本招标项目授权书【报名时,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③投标人近三年(2006年06月01日~2009年05月31日,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为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舞台、音响、灯光(含会议系统)工程类似业绩【报名时,须提供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合同原件】;
凡具备上述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报名。招标人将根据报名人的数量确定是否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在报名时除须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外,还需提供如下原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书)原件查验后留下其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当场退回。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9年06月13日至2009年06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下午15:00~17:00(含双休、节假日)到东乡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东乡县恒安西路)报名,报名费人民币400元整。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格投标人将在2009年 06月18日后另行通知到江西省东乡县城市管理局。
七、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江西省东乡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艾先生 电话:139704340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91-6278143
传 真:0791-6217016
招标人:江西省东乡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