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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舞台机械、音响和灯光专项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09-06-12 来源:浙江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 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舞台机械、音响和灯光专项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提供本项目舞台机械、音响和灯光专项设计并符合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QTCG2009-03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五、舞台规模:舞台取用箱形舞台,采用镜框式台口,台口宽14.8米,高10米;主舞台宽25米,进深18米,净高25米,上设三道天桥;舞台前方设置升降乐池,乐池为液压式,可升降至乐池、舞台面和观众席三个标高,乐池进深为5.3米。要求设计单位对舞台机械、音响和灯光专项设计。

六、采购内容:舞台机械、音响和灯光专项设计,估算设计价费¥18万元。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09 年6月15 日至2009年7 月7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2009年6 月19日在青田县塔山路101号房管大楼 县招投标中心九楼综合科,其他时间在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采购人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十、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6月19日下午4:00时(北京时间)前参加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召开的标前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投标人应于2009年7月7 日前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综合科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 户 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鹤城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

账 号:1109021201201000377303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汇票\电汇。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7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09年7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开标,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四、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十五、业务咨询: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项一伟;联系电话:0578-6821404

招标代理机构:王春凤;联系电话:0578-6825997 传真:0578-6825997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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