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就学校《 光华法学院视频会议系统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ZUPC-GK-2009009
二、项目名称: 光华法学院视频会议系统
三、项目内容:
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采购一系列基于校园网络的视频会议硬件设备,在光华法学院建立一套能够实现海内外同时开会的系统,支持教授委员会视频会议系统联合开会、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MCU 、 中大型会议室视频终端 、 桌面型视频会议终端 、 视频会议软件终端 、 投影仪 、 摄像机 、 音响系统 、 电动屏幕 。
主要设备需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硬件 MCU (支持 6 点会议)
1 台
2
中大型视频会议终端
1 套
3
桌面型视频会议终端
2 套
4
软件视频会议终端
2 套
5
投影仪(含电动屏幕)
1 套
6
摄像机
1 台
7
音响系统(功放、喇叭)
1 套
四、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要 求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在本次谈判前五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受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
(二) 熟悉高校环境,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应至少为一个类似项目提供过与投标产品基本相同的服务,且至少有一个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须提供使用用户证明)
(三)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在国内其他安装地点(北京、长春)有售后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相关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
(四) 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实力 ;
(五) 谢绝联合响应谈判 。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招标文件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 2009 年 6 月 22 日至 2009 年 7 月 3 日止,上午 9 : 00-11 : 00 、下午 14 : 30-17 : 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 139 室)。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9 年 7 月 7 日上午 9 时止,递交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大楼 156 室 )。
七、开标时间: 2009 年 7 月 7 日上午 9 时正开始,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大楼 156 室 )。
八、监督人:浙江大学监察处,联系电话: 0571-88981055 。
九、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 388 号 ,邮编: 310058 。
十、联系人: 申 老师,电话: 0571-88981325 ,传真: 0571-88981382 。
十一、技术联系人:林老师,电话: 0571-88273027 。
浙江大学采购中心
2009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