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信息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常采公标[2009]16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与上海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弱电工程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项目所有信息弱电工程的集成管理服务,以及相关子系统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系统的深化及配合装修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开通、培训、保修、技术文件等工作。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500万元及以上;
2、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3、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5、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备建设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 投标企业2004年1月1日以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具备1500万元及以上规模大型工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弱电集成项目的工程业绩。
3) 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必须建设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弱电专业壹级注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4) 投标人应具有长三角范围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同时应具有在长三角区域常设的能够支持本项目的业务机构或技术服务代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确定投标人的方式:
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如超过7家,以计分排名的方式(见附表)对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计分排名,按确定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前7家单位为最终投标单位。
四、资格预审及投标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7月1日上午9:30至11:30。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各一套: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等级副本复印件
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⑥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的业绩清单(含相关证明联系人号码)
⑦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2004年1月1日以来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⑧报名申请书 三份( 该项材料不要装订入册)
其他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保证金:
2009年7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售招标文件及光盘等技术资料,标书售价人民币600元.
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整。由投标人自行以支票(限本地)或者银行电汇至下列账户,并到常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科换取相关收取凭证。
开户名称:常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开户行: 工行中山门支行
银行帐号:1105020329001232077
财务科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58号
六、答疑会和开标信息:
2009年7月7日下午2:30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答疑会。
2009年7月24日上午9:30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开标。
七、联系方式:
联 系人:朱小培(铁路办)、薛峰、邹春梅
联系电话:0519- 13809077775 86800187 88166756
传真电话:0519-86800286 88166756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晋陵中路593号)
邮政编码:213003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附件:
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项目信息弱电工程招标资格预审计分排名细则
对本工程报名单位采用计分排名的办法择优选择确定,即对报名单位及报名项目经理的业绩和资质情况进行打分,经综合评定后确定前七名报名单位为投标单位,具体办法如下:
一、排名细则
(一)企业承建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本项限评三个工程)
(1)企业近5年(2004年1月1日至今)承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弱电集成项目,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1分。
(2)企业近5年(2004年1月1日至今)承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弱电集成项目,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3分。
(3)企业近5年(2004年1月1日至今)承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弱电集成项目,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6分。
以上业绩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工程造价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所载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项目经理承建类似工程情况(本项限评三个工程)
(1)项目经理近5年(2004年1月1日至今)承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弱电集成项目,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1分。
(2)项目经理近5年(2004年1月1日至今)承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弱电集成项目,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3分。
(3)项目经理近5年(2004年1月1日至今)承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弱电集成项目,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6分。
以上业绩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工程造价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所载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投标企业资质
1、投标企业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加1分。
2、投标人需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同等资格能力的证书的,加1分
3、投标人具备信息产业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加1分。
(四)项目经理资质
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具有由信息产业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高级项目经理证,并承诺只负责本合同工程的。 加1分
若总分相同,则按项目经理业绩大小顺序优先排列。
二、注意事项
1、预审材料必须按目录装订成册:
A、封面写明“常州市客运中心及综合配套系统项目信息弱电工程 投标预审材料”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B、目录依次为: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等级副本复印件
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⑥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的业绩清单(含相关证明联系人号码)
⑦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2004年1月1日以来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⑧报名申请书 三份( 该项材料不要装订入册)
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带原件备查。
2、招标人将对计分排名得分前七名投标单位所报业绩材料进行详细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通报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处罚。
3、一旦中标,中标单位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且必须承诺项目经理常驻现场(项目经理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在确定中标结果后七天内向业主递交人民币50万元作为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期间常驻施工现场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