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09年6月5日发布的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电子屏幕(LED)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中,对采购文件内容作澄清更正。
一、 澄清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应澄清更正的事项:
(1)招标文件下册第18页,五、用户需求书中"屏体技术参数"
2、 具体澄清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下册第18页,五、用户需求书中"屏体技术参数"中
第四项第(4)条原描述:
"屏体安装方式为‘墙面挂装'";
作出更正,更正内容为:
"屏体安装方式为‘立式安装'"。
3、更正日期:2009年6月22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二、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传真电话:020-3763 6424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大厅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秦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16;020-6279168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9916
E-mail: qinzehui@126.com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至我中心
(传真号码:020-83309916)。确认已收到本答疑澄清更正公告,特此通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本澄清公告内容已收悉,我公司:
1.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 ) 2.不参加本次招标( ) 3.要求延长开标时间至________
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