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835-0901231N0651】
各投标人: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就2009年6月19日发布的广东省交通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和补充规定。
一、澄清事项、内容及日期
1、应澄清的事项:
(1)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2、澄清内容:
增加:"3.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多点控制单元、录播服务器、视频终端、应急视频终端)制造商或其中国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3、澄清日期:2009年6月22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交通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 广州市沙河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联 系 人: 韦先生
电 话: 020-87258495
传 真: 020-87284598
E- mail: gdyzyx@163.com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