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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09-06-25 来源:湖南长沙政府采购网

芙蓉区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长沙市芙蓉区政法委的委托,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城市监控项目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芙蓉区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政府采购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芙财采-FRZFCG-2009-GK-014

代理机构编号:TZZB2009-05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资质: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一般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b.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c.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d.购买本文件并已办理登记手续。

e.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f.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g.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要求:必须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h.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2、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7月15日止上班时间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从网上下载。

3、购买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4、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09年7月17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09年7月17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长沙市人民中路32号云海大酒店22楼会议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投标币种为人民币,不少于总投标报价的1.5%;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应为现金或电汇、转帐支票的进帐联(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并在开标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即2009年7月16日下午17:00前)交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芙蓉农村合作银行东屯渡支行       帐号:800800000311758580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解放东路320号育英商务楼518室

联 系 人:潘冬 周习军                              邮编:410006

电    话:0731-5118391                       传真:0731-5118392

采购人:

长沙市芙蓉区政法委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0731-588146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0731-4683221

网    址:www.ccgp-hunan.gov.cn/changsha

 

 

附件:芙蓉区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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