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委托,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慈溪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2009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认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ZFCG2009042
二、招标项目名称:慈溪市2009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认定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慈溪市2009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认定;招标供应货物类别以同期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为准,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图形工作站、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机架式PC服务器、塔式PC服务器、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
四、投标方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业绩和履约记录,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3)在慈溪市行政辖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4)劳动合同聘用期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员工人数在不少于10人,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时间: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3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9室。
六、标书价格:免费。购买时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交投标保证金时间:于2009年7月20日下午16:00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到帐(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慈溪支行
帐 号:94120154900000634
八、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21日上午9:00时止。
九、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233室。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09年7月21日上午9:00时正,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233室。
十一、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项目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