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 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委托,现就青田县广播电视台的摄录设备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拟定的供应商前来洽谈,现将有关事现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QTCG2009-028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人: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五、拟定供应商: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六、采购代理机构: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住所地: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九楼。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 | 品牌 | 数量 | 预算指导价 |
录像机 | SONY DSR-1800AP | 1 | 48万元 |
小高清摄像机 | SONY HVR-Z5C | 5 | |
摄像带 | SONY PDV-124N | 150 | |
清洗带 | SONY DVCAM | 10 |
八、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09 年7 月 7 日至 2008 年 7月13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3:00-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发售地点: 青田县塔山 路 101 号 房管 大楼 县招投标中心九楼综合科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十、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答疑会议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7月10日下午4:00时(北京时间)前参加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召开的答疑会议。
十二、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
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供应商应于2009年7月21日上午9:30时前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户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鹤城农村信用社塔山分社,账号:1109021201201000377303),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综合科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
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汇票/电汇)。
十三、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7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四、评定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7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评定,邀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评定会议。
十五、采购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十六、业务咨询:
县广电台联系人:李科;联系电话:6952608
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陈伟芬;联系电话:0578-6818051 传真:0578-6818038
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