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采购人")委托,对第16届亚运会广播电视与媒体服务部工作纪录片拍摄制作供应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采购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 1. 本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 2. 项目名称:第16届亚运会广播电视与媒体服务部工作纪录片拍摄制作供应商项目
- 3. 项目编号:PSGZ20914036B11B23
- 4. 项目具体内容、数量及拍摄制作时间: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拍摄制作时间 |
包组一 | 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广播电视与媒体服务部工作纪录片拍摄制作 | 一项 | 2009年8月-2010年12月 |
5.1 项目服务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全部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影视策划与创作、设计、制作、发布等业务;
5.2. 具有《摄制电影许可证》;
5.3. 在近3年内承办纪录片或宣传片的拍摄制作等方面的业务;
5.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6.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7月8日-2009年7月14日 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6.3.1. 有效且经年审营业执照副本;
6.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6.3.3.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6.3.4. 《摄制电影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
6.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7月15日9:00~ 9:30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09年7月15日9:30
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第16届亚运会官方网站(www.gz2010.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
联系人电话:020-38005162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天河路299号广州亚运体育文化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6198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xiaoxuechen@chinapsp.cn
传真:020-8765 9323
网址:www.chinapsp.cn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