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淮安市中央商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的淮安市国际会展中心建筑亮化工程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淮安市翔宇大道以西,越秀路南
(2)招标内容: 建筑亮化
(3)工程规模: 约500万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5)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投标申请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本工程所指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二零零六年六月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亮化工程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合同额不止包含建筑亮化工程一项的,那么合同必须能够体现出建筑亮化工程的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无法体现的必须出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参与签订合同的甲方的证明,否则无效。】;(注:要求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为大型场馆工程)
(9)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请申请人于 2009 年 7 月 8 日至 2009 年 7 月 14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二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经办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09年 7 月16 日 【报送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河南路华能小区西大门北侧。
联 系 人: 胡 正 安
电话(传真):0517-83900902
邮 编 : 223001
9、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09年 7 月 8 日 至2009年 7月 14 日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