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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液晶投影机

2009-07-09 来源:辽宁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公告

沈阳市教育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教学设备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教学设备

2. 招标项目编号:2009-0426/CG(P)20090067

3. 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液晶投影机

400

1. 分辨率为1024×768像素。

2. 液晶板≥0.6英寸(3片微透镜)。

3. 亮度≥3000流明(基于ISO21118标准)。

4. 对比度≥4001

5. 投影镜头≥1.2倍变焦比。

6. 灯泡使用寿命≥3000小时。

7. 具有防尘及断电保护功能。

2

视频展示台

400

1. 聚焦:自动/手动≥12倍光学、8倍数码变焦。

2. 像素数≥85万。

3. 水平清晰度≥650电视线。

4. 具有图像冻结、镜像、旋转功能。

5. 顶部双侧灯及底部光源均为LED灯。

3

多媒体控制台

400

1. 钢木结构,钢板厚度1.5mm,尺寸:1200mm(长)×700mm(宽)×1150mm(高)。表面经酸洗、磷化防腐防锈后静电喷涂;显示器成20度仰角。

2. 控制台内置网络型中央控制器,基于TCPIP协议,配合总控软件实现网络多媒体教室的远程集中化管理和操作(可以实现远程开关控制台门锁;计算机的开关;投影机、视频展示台、DVD机等设备的操作。)免费提供总控软件。

3. 网络型中央控制器面板与主机一体设计,尺寸:长≤240mm,≤170mm,厚≤110mm,铝合金拉丝面板,全金属按键。具有多媒体设备控制面板,支持音箱、电视、DVD等设备控制。

4. 1路外接电源输出、1路电源输入接口、1路直通USB和网络接口、3VGA输入和2路输出、5路音频输入和2路输出、1路编程设置接口、屏幕和投影机内供电各1路。

5. 网络或总控出现故障时,各多媒体教室可独立使用。

6. 工业级系统结构,抗干扰电路设计,保证系统稳定工作。

7. 投影灯泡使用时间统计及预警。

8. 具有VGA探测防盗报警电路设计,可保护计算机、投影机、视频展示台、DVD机等设备。9. 控制台内置音响系统,能接计算机、电视、DVD等音频信号。功率要求≥50W

4

投影幕布

380

1. 屏幕尺寸:100英寸。

2. 幕布幕面要求玻珠幕料。

3. 电动,幕布行程可灵活调整。

5

交互式电子白板

20

1. 硬件部分:电磁感应技术;有效对角线尺寸≥78英寸;分辨率≥8192×8192像素;传输接口:USB接口,无需外接电源;操作模式:笔与物理按键可双手同时操作;单侧手触式智能物理按键:包括鼠标、四种颜色笔、智能电子板擦。

2. 软件部分:可自动在已书写的中文文字上进行拼音标注;可自动对任意中文文字进行笔画书写顺序演示;具有各种几何图形、数学公式、图形、物理公式及实验和化学公式及实验仪器的编排功能;全面支持Windows2000XPVistaMACLINUX操作系统;核心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白板应用软件可与白板硬件分离备课使用。

6

其他要求

1

一、其他

1. 投标商必须提供液晶投影机和视频展示台样品并现场演示,中标产品封存。

2. 投影机技术参数如:液晶板尺寸、亮度、分辨率、对比度、投影镜头变焦比、灯泡寿命,必须有厂商出具的证明函原件。

3. 投标产品近三年至少有一年国内统计销量35000台以上(提供IDC证明原件)。

4. 产品取得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节能和环保产品证书。

5. 如果投影机供货后返修率达到2%以上,采购人将要求本次采购的投影机无条件全部退货。

二、售后服务

1. 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免费送货并负责将产品安装(含配件、线材及施工)到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含康、法、新、辽等郊区县市)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最终用户,负责调试并定期走访。

2.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授权维修机构,有明确的专人专线服务承诺及名单和联系方式,全年365日无休息日。

3. 制造厂商提供400800技术支持报修服务专线,并支持7×24×365小时服务。

4. 出现质量问题,半年内免费更换。主要部件三年保修,三年保修期内,2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超过24小时修复的需提供替换机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五天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含康、法、新、辽等郊区县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0972014:30时整。

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肆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727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09727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邮政编码:110016

招标文件咨询:陆德平  024-22896651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1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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