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车载警灯警报器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C-2009-253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
联系人:崔秀辉 联系电话:0311-8709688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院内办公楼510室
联系人:卢顶 电话:0311-8710278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车载警灯警报器85套;
采购用途:高速公安交警指挥车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各项技术指标都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具有国家专业检测部门(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3、具有采购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供货能力,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生产商或供应商4、具有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三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7月13日起每天上午的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院内办公楼510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份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09年7月2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捷虹大酒店三楼会议室(石家庄市支农路20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性价比法
项目联系人:卢顶 联系方式:0311-87102781 传真电话:0311-8710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