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审批工作的通知》(财购〔2008〕1233号)等规定,将淮南市建委“城市照明监控系统升级及扩容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上海中电集团第五十所”做为单一来源供应商予以公示。
该单位要求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如下:
目前,正在实施的洞山中路、陈洞路亮化工程,将于7月底全面完成。根据市政府对全市照明系统运行要实行统一监控的要求,我委拟将现行GSM系统升级改造为GPRS通信方式,并将监控终端扩容到75个。
鉴于现有监控系统是2005年上海中电集团第五十所中标建设,考虑到监控设备的兼容性等相关因素,建议本次升级,扩容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具体原因是:
1、现有的监控终端可保留采样板、主板、电源板、互感器等,只需升级通信模块;监控中心原有的光照度系统,GPS卫星校时系统都可以继续使用,免费更新监控软件。可节省经费和安装时间。
2、目前照明监控系统无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各生产商监控产品的模块、系统软件不统一,各自使用不同知识产权系统和相匹配的终端。
3、通过咨询,使用上海五十所照明监控设备的城市较好。如合肥、阜阳建成后,系统运行稳定,其费用分别为每个1万元和0.88万元。
4、总费用预算47万元。其中监控中心增设通讯服务器、’电脑、网络交换机、GPRS前台主机约4万元;原有29个终端升级约5.8万元;新增46个终端每个0.82万元,约需37万元。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09年7月14日至2009年7月20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淮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联系人:杨晓东
联系电话:0554-6667413
淮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0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