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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电视发射机”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09-07-20 来源:中国辽宁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编号  2009-0558/CG(P)20090604
商 品 品 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公告

沈阳电视台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电视发射机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电视发射机

2. 采购项目编号:2009-0558/CG(P)20090604

3.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3KW全固态VHF电视发射机及配套设备

1

一、主要指标

(一)总体要求

1. 3KW电视发射机工作在CH02频道。

2. 输出功率3kW(同步顶功率)输出阻抗50Ω。

3. 图像伴音功率比101

4. 电视发射机冷却方式:风冷,内置风机(要求进风有空气滤尘排风要能集中排出室外,散热风机易于更换安装)

5. 该电视发射机应有计算机监控接口,该监控接口必须与现有北京吉兆GME1014/10KW主机的计算机对接监控,主备机监控画面要在电脑显示器上同屏显示监控。可随时检测发射机的有关参数并可通过计算机记录并存储数据。能实现自动开关机功能。

6. 该发射机要有遥控接口。

7. 该发射机要配置双激励器并能实现自动和人工切换,两部激励器的质量品质及功能要一致。

8. 模块在运行中可实现热插拔功能,每个模块应有过温、大驻波比保护和功放电流检测指示。

9. 每个功放模块都要配备一个独立的供电装置。

10. 整机具有过压、过流、过热、大驻波比、过激励等多种保护措施。

11. 模块应采用LDMOS管,保证高效可靠。线性好、适合未来传送放大数字信号。

12. 供电电源:三相;电压:380Vac±10%;频率:50±2HZ

13. 发射机工作条件:温度0+35;相对湿度≤90%(25);大气压力86106kPb

(二)伴音技术指标要求

1. 音频输入:0dBm600Ω平衡。

2. 调制方式:调频。

3. 最大频偏:±50KHz

4. 预加重时间常数:50μs

5. 调频信噪比≥60dB

6. 谐波失真≤1%30Hz15KHz)。

7. 音频振幅-频率特性±1dB(相对于标准予加重曲线)。

(三)图像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1. 视频输入电平1Vp-p,视频输入阻抗,75Ω(同轴)。

2. 调制方式:振幅调制.

3. 输出功率:3KW

4. 振幅频率特性:

频差△T(MHz) -4.43  -1.25  -0.75  -0.5   0     +1.5  +3    +4.5   +6    +6.5   >6.5

上限(dB   -30    -20    +0.5   +0.5   +0.5  0     +0.5  +0.5   +0.5  -20    -20

下限(dB             -4     -1.5   -0.5  0     -1    -1     -4         

5. 亮度非线性失真≤10%

6. 微分增益DG:±5%

7. 微分相位DP:±5°。

8. 连续随机杂波信杂比≥50dB(不加权)。

9. 周期性杂波信杂比≥50dB

10. 带内互调≤-50dB

11. 色度/亮度增益差≤10%

12. /亮时延差:±30ns

13. 带内平坦度<±0.1dB(8MHZ带宽之内)

二、其他指标

1. 图像和伴音互调失真≤-54dB

2. 无用发射:相邻频道内<-60dB,相邻频道外<-60dB,无用功率辐射<12mW

三、发射机配套设备

1. 免费提供控制发射机的软件。

2. 发射机可由计算机监控,该软件系统可扩展至控制多台发射机,控制软件可免费升级。

3. 转接器3 1/81 5/8(不带法兰),1个。

4. 5长1 5/8硬馈管,5个配套插芯,3个弯头。

5. 3KW发射机输出应配带通滤波器

四、其它要求

1. 厂家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该发射机应有国家广电总局的入网证。

2. 厂家应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3. 报价的价格应包含配套设备、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调试人员的差旅费。

4.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从签订合同时算起45日内发射机到货。

5. CH023KW备份发射机应与现有的北京吉兆GME1014/10KW主机的计算机软件控制接口相兼容,并由同一软件进行双机控制切转。

6. 备份的3KW电视发射机应充分考虑模块与现有北京吉兆GME1014/10KW主发射机的通用性。

2

3KW全固态UHF电视发射机及配套设备

1

一、主要指标

(一)总体要求

1. 3KW电视发射机工作在CH27频道。

2. 输出功率3kW(同步顶功率)输出阻抗50Ω。

3. 图像伴音功率比101

4. 电视发射机冷却方式:风冷,内置风机(要求进风有空气滤尘排风要能集中排出室外,散热风机易于更换安装)

5. 该电视发射机应有计算机监控接口,该监控接口必须与现有鞍山通用AGBE-TBU/10KW主机的计算机对接监控,主备机监控画面要在电脑显示器上同屏显示监控。可随时检测发射机的有关参数并可通过计算机记录并存储数据。能实现自动开关机功能。

6. 该发射机要有遥控接口。

7. 该发射机要配置双激励器并能实现自动和人工切换,两部激励器的质量品质及功能要一致。

8. 模块在运行中可实现热插拔功能,每个模块应有过温、大驻波比保护和功放电流检测指示。

9. 每个功放模块都要配备一个独立的供电装置。

10. 整机具有过压、过流、过热、大驻波比、过激励等多种保护措施。

11. 模块应采用LDMOS管,保证高效可靠。线性好、适合未来传送放大数字信号。

12. 供电电源:三相;电压:380Vac±10%;频率:50±2HZ

13. 发射机工作条件:温度0+35;相对湿度≤90%(25);大气压力86106kPb

(二)伴音技术指标要求

1. 音频输入:0dBm600Ω平衡。

2. 调制方式:调频。

3. 最大频偏:±50KHz

4. 预加重时间常数:50μs

5. 调频信噪比≥60dB

6. 谐波失真≤1%30Hz15KHz)。

7. 音频振幅-频率特性±1dB(相对于标准予加重曲线)。

(三)图像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1. 视频输入电平1Vp-p,视频输入阻抗,75Ω(同轴)。

2. 调制方式:振幅调制。

3. 输出功率:3KW

4. 振幅频率特性:

频差△T(MHz) -4.43  -1.25  -0.75  -0.5   0     +1.5  +3    +4.5   +6    +6.5   >6.5

上限(dB   -30    -20    +0.5   +0.5   +0.5  0     +0.5  +0.5   +0.5  -20    -20

下限(dB             -4     -1.5   -0.5  0     -1    -1     -4         

5. 亮度非线性失真≤10%

6. 微分增益DG:±5%

7. 微分相位DP:±5°。

8. 连续随机杂波信杂比≥50dB(不加权)。

9. 周期性杂波信杂比≥50dB

10. 带内互调≤-50dB

11. 色度/亮度增益差≤10%

12. /亮时延差:±30ns

13. 带内平坦度<±0.1dB(8MHZ带宽之内)

二、其他指标

1. 图像和伴音互调失真≤-54dB

2. 无用发射:相邻频道内<-60dB,相邻频道外<-60dB,无用功率辐射<12mW

三、发射机配套设备

1. 免费提供控制发射机的软件。

2. 发射机可由计算机监控,该软件系统可扩展至控制多台发射机,控制软件可免费升级。

3. 转接器3 1/81 5/8(不带法兰),1个。

4. 5长1 5/8硬馈管,5个配套插芯,3个弯头。

5. 3KW发射机输出应配带通滤波器。

四、其它要求

1. 厂家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该发射机应有国家广电总局的入网证。

2. 厂家应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3. 报价的价格应包含配套设备、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调试人员的差旅费。

4.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从签订合同时算起45日内发射机到货。

5. CH273KW备份发射机应与现有的鞍山通用AGBE-TBU/10KW主机的计算机软件控制接口相兼容,并由同一软件进行双机控制切转。

6. 备份的3KW电视发射机应充分考虑模块与现有鞍山通用AGBE-TBU/10KW主发射机的通用性。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四十五天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伍仟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724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09724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陆德平  024-22896651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七月

标 书 价 格  无 元
开 标 时 间  2009-07-24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备 注 信 息  无
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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