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江苏省环保厅污染源监控中心大屏显示系统、卫星信号接受及多功能显示系统、存储备份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09-07-24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就大屏显示系统、卫星信号接受及多功能显示系统、存储备份设备产品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标书编号:JSZC-J2009-14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共分三包,包含相关大屏显示系统、卫星信号接受及多功能显示系统、存储备份设备及其售后服务。
分包一:污染源监控中心大屏显示系统。
分包二:卫星信号接受及多功能显示系统。
分包三:存储备份设备。
三、参加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所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供应商参加谈判。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参加分包一、分包二谈判的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5、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能提供方便、快捷、长久的本地化服务。要求谈判供应商注册地在南京或在南京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必须提供工商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南京市外地驻宁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6、参加分包一谈判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已完成的本次谈判选用品牌的DLP显示系统项目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不少于三个(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带至谈判现场备查。如果是跟总包签订的合同须注明设备使用单位名称)。
7、参加分包二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其他专业条件:
1)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卫星运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其与卫星运营商签订的长期信道租用服务协议书,且在有效期之内(提供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近二年内已完成提供卫星信道服务的类似项目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不少于三个(提供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四、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09年7月23日起至谈判开始时间止。
谈判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采购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回复号码025-83633800。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虎踞关21号金盾饭店六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付刚、唐文(谈判现场组织及合同签订事宜)
谈判响应文件请于谈判当天8:30至9:30带至谈判现场并提交,过时拒收。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2009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整
谈判地点:南京市虎踞关21号金盾饭店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谈判文件制作人:陈杰
联系电话:025-83633813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210009
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城西支行
汇款帐号及户名:07797251081455910001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7月21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