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关于佛山市政府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授权代理资格与经营管理事项说明

2009-07-27 来源:广东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的委托,通过公开招标初步完成了专家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程序,现就第二阶段确定授权代理资格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 协议供货服务对象
1. 佛山市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2. 佛山市禅城区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二、 协议定点供货期:自定点供货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二年。
三、 投标各分包情况

分包

分包名称

协议定点供货产品种类

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协议定点

供货资格

主营:

台式电脑、手提式电脑、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

 

兼营:

1、UPS电源;存储设备、普通办公用纸、耗材;

2、安全软件 、系统管理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 磁盘备份、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列、硬件防火墙、加密设备、磁带库等;

3

4、以上设备的租赁、维修保养服务及相关零配件销售;

打印、复印、投影及速印类设备协议

定点供货资格

主营: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机

 

兼营:1、传真机、扫描仪;普通办公用纸、耗材;

2、以上设备的租赁、维修保养服务及相关零配件销售;

专业办公用纸协议

定点供货资格

主营:复印纸、打印纸、印刷纸、特殊专业纸、各类办公用纸、

耗材等;

照相、摄像器材

定点供货资格

主营:数码相机、 摄像器材

兼营:光学相机、摄影耗材、各类配件;

空气调节设备协议

定点供货资格

主营:分体式壁挂空调机、分体式柜式空调机、小型中央空调;

兼营:以上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及相关零配件销售;

 

  1. 四、  采购与供货限额说明:
  2. 1.                        采购人在采购服务器、网络设备类产品时,每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25万元;其余产品、耗材每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3. 2.                        采用“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以集中反拍竞价方式采购办公设备类产品时,其每次采购限额可放宽到30万元。
  4. 3.                        对同一品牌规格的产品设备,采购人在3个月内不能重复采购。
  5. 五、  获得正式中标资格的条件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名单已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fsgp.cn)公示,公示期为72781015,在此公示期间,要求各中标候选人按下表要求取得产品制造商签发的经销代理资格授权证明后,才能获得正式中标资格。

分包

分包名称

主营产品类别

在公示期内须同时获得制造商授权资格品牌的基本数量

计算机、服务器及

网络设备协议

定点供货资格

计算机类

不少于1个品牌

服务器类

不少于1个品牌

路由器、交换机类

合计不少于1个品牌

打印、复印、投影及

速印类设备协议

定点供货资格

打印机、投影机

1个品牌

复印机类或速印机类

合计不少于1个品牌

专业办公用纸协议

定点供货资格

复印纸、打印纸、印刷纸、特殊专业纸、各类办公用纸、耗材等

不少于2个不同造纸商授权

代理品牌,且其造纸商注册

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须提供造纸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照相器材定点

供货资格

数码相机类、摄像器材类

合计不少于1个品牌

空气调节设备协议

定点供货资格

分体式壁挂空调机、分体式柜式空调机、小型中央空调

合计不少于1个品牌

  1. 六、  关于制造商授权相关事项
  2. 1.                        在获得正式中标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各分包中标人将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对列入主营范畴的产品提交一系列品牌制造商签发的经销代理资格授权证明;对属于兼营范畴的产品则无需提交此授权证明,在经营上不受限制。
  3. 2.                        制造商签发的经销代理资格授权证明以每个主营类别的品牌系列定35家为限。在这些代理商当中,须同时指定其中一家负责对“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佛山商品行情库”的品目信息维护,及时提供准确的产品规格信息,而其他代理商则负责提供相应的在线售价。
  4. 3.                        制造商或其代表人在考查确定经销代理商时,不得值此机会设定不合理和有违商业道德的附加条件,不得硬性搭配一些不切实际的销售任务和经营指标,严禁以各种借口向经销代理商索取任何费用、商业回扣或谋取非法利益。
  5. 4.                        为加强今后我市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供应的管理,规范本地区各品牌代理商的行为,促进本地代理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对已具规模架构的品牌,在条件成熟时,鼓励制造商在合作的代理商中择优确立一家为佛山区域的总代理,该总代理承担参与协调五区各代理之间的运营管理职能,规范产品进货渠道和行内自律,加强对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的约束监管机制。
  6. 5.                        供应商在获得本次招标中标资格并签订协议书后,“20072009年度政府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的协议执行期限即同时结束,届时,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佛山商品行情库”的品目信息维护工作也将由本次招标产生的中标单位负责。
  7. 七、  协议供货限价标准

核定协议供货产品限价标准:统一以“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省直单位商品行情库”的近“一周成交平均价”的平均值为最高限价标准,任何同规格型号的标配产品及消耗品无论以何种方式交易,其报价均不得超出此限价标准。

因特殊情况确需超出此最高限价标准时,供应商在签订交易合同前须将书面说明材料

递交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备。

“省直单位商品行情库”网址:http://210.76.65.209/gdgpms/buy.gds?actionType=toListGoodsClassPage&destroySQL=1

  1. 八、  对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2. 1.                        协议定点供货期内,采购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供货商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定点采购供货价格、数额、售后服务情况以及用户评价。
  3. 2.                        协议执行实施情况监督考查部门: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这些部门负责对供货商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如发现供货商出现违规违约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协议条款对其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协议定点供货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 3.                        若定点供货商需要增加其协议定点供货代理的产品,可凭制造商开具的授权书向采购中心申请办理变更调整手续,受理审批时间在每年3-4月,一般情况下制造商不能随意撤换变更代理商,但原数量不足者可增补至5
  5. 4.                        如出现定点供货商因违约或其它原因而被取消定点供货资格时,采购管理部门将从原替补候选人中择优选取12名作为替补。
  6. 5.                        替补候选人在获得定点供货商资格后,必须遵守本项目关于定点供货商相关要求并签订协议,其协议定点供货期为延续原协议的剩余年限。
  7. 九、  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职责
  8. 1.                        生产制造商及代理商遵守《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
  9. 2.                        代理商必须在自身网站的政府采购专栏列明供应产品的型号、参数、配置、实物图片、政府定点采购价(含优惠率)、质保期、联系人员及方式等,代理商必须至少每3个月内更新一次商品行情信息。
  10. 3.                        代理商须在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注册开通网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提供真实的机构信息注册使用系统,认真履行在电子订购、议价、反拍方式的价格与服务承诺。同时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行情信息正确、完整。发生任何行情信息变动时,须在24小时内对相应的网络公开信息进行更新。
  11. 4.                        代理商须同时提供门店销售服务及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网上电子采购服务。
  12. 十、  相关格式文件及提交时间

 

 

提交时间

提交人

提交相关文件

1

2009810

(中标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

附件1:《协议供货代理授权资格证明》;

附件2:《制造商供货渠道与管理体系情况表》;

2

2009812911

制造商或

中标人

附件1:《协议供货代理授权资格证明》;

附件2:《制造商供货渠道与管理体系情况表》;

中标人

附件3:《协议供货商代理产品情况备案表》;

3

邮寄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0757-83209118; 黎先生/ 83209129  传真:83209110  邮编:528000

 

附件1:《协议供货代理授权资格证明》

附件2:《制造商供货渠道与管理体系情况表》

附件3:《协议供货商代理产品情况备案表》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