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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新丰县看守所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09-07-27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新丰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丰县看守所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采购项目(委托编号:XF09-010)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新丰县看守所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1)招标内容:本次看守所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内容包括下述10个系统的深化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等服务(信息化综合布线系统;闭路电视监控;内部对讲系统响应;会见对讲系统;一卡通系统(考勤、门禁);电化教育(广播)系统;巡更系统;机房及后备电源系统;智能高压电网系统;违禁品检测系统)。(技术参数见标书)

  (2)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新丰县看守所。

  (3)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所供产品需有厂家出具的产品投标授权书和质量保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备二级或以上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4、投标人在货物使用地点需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

  5、投标人须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6、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7、投标人2006年以来具有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8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新丰县新龙大道2号财政局七楼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级或以上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8月13日上午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8月13日上午10:0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2009年8月13日上午10:00;

  4、开标地点:韶关市新丰县新龙大道2号财政局4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购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韶关市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韶关市新丰县新龙大道2号财政局七楼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51-228008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电话:0751-2280081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802818388

  韶关市新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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