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驻马店市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护栏、交通信号灯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护栏、交通信号灯等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09]8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电子警察(二套)
B包:护栏
C包:交通信号灯(LED三色二套)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提供经年审合格并具有本次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A包和C包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B包2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除提供以上资质外,需按以下分包应分别提供的资格证明为:
A包:电子警察
必须具有安防一级资质;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限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供应商,且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不接受套借资质投标;
投标方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智能交通控制系统设计、开发、制造、服务与系统集成);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以同类工程业绩及本地所设售后服务为准)
B包:护栏
生产厂家需具有交通部(厅)或建设部(厅)颁发的从事交通设施生产、安装、施工资质或同等相关资质。
投标人必须提供三份近三年内完成的100万元以上的交通隔离护栏采购合同。
C包:信号灯
投标人需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信号灯、信号机检测合格报告或信号灯行业抽检合格的检测报告;
近三年来信号灯工程50万以上合同3份。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8月17日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丰泽路中段电信公司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 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9年8月18日下午15: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09年8月18日下午15:30分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文明路1388号)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机构: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传真):0396-2688668
监督方电话:0396-2610822
电 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