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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机电学校采购龙湖校区户外全彩LED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2009-07-31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09]245号(总第2084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机电学校的委托,龙湖校区户外全彩LED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龙湖校区户外全彩LED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河南机电学校龙湖校区,规格:面积约38.5m2(墙挂式)。显示屏主屏、显示屏整体装饰、显示屏控制系统、音响控制系统、电缆铺设、光纤控制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各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2) 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商;

4) 具有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发光二极管显示应用分会会员单位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在2006-2008年度内,具有承建三个以上50m2以上户外大型全彩LED显示屏的业绩(开标时带原件查验,并提供用户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产品类别型号,以供采购人及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后审。);

6) 投标人必须在郑州市区范围内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点(提供双方有关售后服务的合同书)。


其它:凡发现有下述不良行为之一的供应商,有可能不接受其参与我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近三年内个别中标供应商存在不能够按照签订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容向采购人交付验收行为的。

2、近三年内个别供应商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主管部门(或法院)处罚后,很快更改(换)了原公司名称或法人代表,又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行为的。

3、近三年内个别中标供应商存在在签订合同时不能提交原项目授权书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行政处罚规定等其他条件。

注:本要求仅限于在本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7月31日起至2009年8月17日11∶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 至11∶30, 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701(郑州市纬五路21号院(河南省教育学院)老行政2号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8月2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706,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本次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购买标书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267685

招标文件编写负责人:李莉 翟向阳 电话:0371-68265282 68267664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21号院(河南省教育学院)老行政2号楼7楼

邮政编码:450003

网 址: http://www.hnzbedu.com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7817391010182600155034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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