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就卢湾区淮海街道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LWZFCG09-10205
项目名称:卢湾区淮海街道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淮海中路街道拟建设一套视频会议系统,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共设立4个主会场,在21个居委会(含1个社工站、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分会场,整套系统要求基于互联网建设。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相关产品授权书;
3、所投标设备必须具备国家3c认证书;
4、所投标设备必须有国家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5、在上海地区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中心及备品库,能在本地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在以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
3、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验证后即刻发还,供应商另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09年9月3日下午1:30-4:3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201室(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答疑时间: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于2009年9月7日下午4:00之前以书面传真形式 (加盖报价人公章)向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联系电话:63262020*52012传真:63057991,联系人:曹喆彦
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09年9月9日上午10:30发布澄清纪要(或以传真方式送达给供应商),澄清纪要领取地点:斜土路222号201室(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谈判响应文件投交截止时间:
2009年9月17日下午17:00分(截止时间当日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七、投交地点:斜土路222号201室。
八、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卢湾区斜土路222号(近局门路)201室
电话:63262020*52012
联系人:曹喆彦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