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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新台址大堂视频展示屏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09-08-2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采购人名称:北京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533639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05503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电视台新台址大堂视频展示屏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86-0941B117102Z
项目采购预算:¥ 16,500,000.00元 (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圆整)
共分一包进行采购,投标人不得拆包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中的所有产品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自用
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8月20日
更正公告时间:2009年8月27日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九章评分细则中第二部分“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现修改为:
【二】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满分40分)
 

     

标准(分)

技术部分(40分)

方案设计

10分)

技术方案设计安全可靠,先进完整;具有完善的防尘、防水、防雷、防风等安全措施。

10

技术指标

30分)

LED显示屏各项技术指标(色彩一致性、均匀性,亮度,对比度及平整度等指标)均达到或超出标书技术要求。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酌情加分;技术指标未达到技术要求酌情减分。最高得分9分;最低得分0分。

9

显示控制系统功能强大、操作简单、设计灵活,对于视频处理、视频显示、远程监控以及系统防护等方面的功能完全满足甚至超出标书技术要求的酌情加分。最高得分8分;最低得分0分。

8

音频系统设计合理,设备配置先进,完全能满足大屏幕系统在各种应用场景中播放视频画面时扩声的需要。最高得分5分;最低得分0分。

5

安装工程安全可靠,规范、严谨、细致;实施进度计划完整,具有保证工期的有效措施。最高得分6分;最低得分0分。

6

培训方案合理、全面,可行性强。

2

原接受投标时间:2009年9月9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09年9月11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原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现更正为:2009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原开标时间:2009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09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原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06会议室
现更正为: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14会议室
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祁娜
联系电话:010-65005503 65043136
传真:010-65005503-119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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