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中小学和幼儿园监控指挥中心购置设备
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MC2009-40
三、采购单位名称: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四、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7号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王金良 联系电话:13366553263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828019或69828109转16
九、货物名称:管理认证中心服务器、存储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管理数字矩阵、PC电脑主机电视墙、等离子大屏幕显示器、彩色激光打印机、数字硬盘录像主机等。
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提供相应设备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该类货物的国家规定和行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应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或手签章并加盖法人章、单位公章)
5)3C认证证书(国家要求的均应提供)
6)经销商代理资格声明(格式)
7)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
8)投标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附报表
(新注册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200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10)投标人2009年任意一月国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地税缴纳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1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12)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所投计算机、显示器及打印机产品必须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财库【2009】10号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或手签章并加盖法人章、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十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9年8月28日至2009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00
十三、领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1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五、开标时间::2009年9月1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十六、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图书馆西楼四层会议室(门头沟新桥大街21号)
十七、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十八、项目联系人: 曹连香
十九、联系方式:(010)69828019/69828109转16
传真电话:(010)69844751
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