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综合楼网络、监控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DZB-2009-165
采购人名称:宁晋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宁晋县凤凰北路26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岳会恩 0319-580887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辖区站前街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革新 13931945709
首次公告日期:2009年7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项目标书编号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一、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DZB-2009-16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有供货及施工能力;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资质和安防资质;3、核心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摄像机等)必须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近三年(2006年7月1日至 2009年6月30日)具有同类产品安装业绩。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核心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2009年8月3日
项目联系人: 岳会恩
联系方式: 0319-5808879
传真电话: 0319-5808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