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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卢湾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09-08-03 来源: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受理监督中心委托就卢湾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LWZFCG09-10191

采购项目:卢湾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主要采购内容:光纤布线及光端机、网络编码器、视频输出卡等设备采购

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工期要求:中标后两个月内完成。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发及施工经验。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提供一个类似项目的合同原件;

5、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09年8月10日下午1:30-3:3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201室报名,符合条件者可予以报名登记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电话:13701988349 传真:54970167*103

联系人:尹小姐

五、报价单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9年8月12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代理单位将于2009年8月13日下午2点前负责统一解答(传真形式发布)。

六、送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20日(周四)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送标地点: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222号103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八、2009年8月20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整于斜土路222号103室接受报价文件,本项目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届时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谈判顺序将按照报价文件递交先后顺序确定,先到先谈,后到后谈。谈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九、备案单位: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斜土路222号201室

联系人:刘庆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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