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局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
1、项目编号:ELCG-2009-GBDSBCXTGC03-08
2、项目名称: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局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系统工程及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 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系统工程及设备采购
包 号 | 名称 | 项目预算 |
第一包 | 电视台数字嵌入式全硬盘自动播出系统 | 万元 |
第二包 | 广播电台自动播出系统 | 万元 |
第三包 | 数字非线编辑系统 | 万元 |
第四包 | 单机位数字三维虚拟背景系统 | 万元 |
第五包 | 虚拟演播室蓝箱装饰 | 万元 |
第六包 | | 万元 |
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详细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上述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投标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还须提供近三年内,在内蒙古地区经营业绩的证明(不少于6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主要设备的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8)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质量及环保体系认证,即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家质量体系认证并保证良好运行(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第四期、第六期公布的环保、节能产品清单内的企业优先);(9)广播电视相关设备投标人所响应的投标产品应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无线电台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10)具有广播电视行业颁发的电视工程设计、施工许可证或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11)新上设备必须与现有设备相互兼容,尽量利用原有设备资源进行升级改造。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
6、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2009年8月18日--8月27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招标文件在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133号财政局楼内会计科领取。拟投标企业交款后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7、收款单位: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二连浩特支行
帐 号:26402878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6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 2009年8月28日上午9:00前送达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开标时间:2009年8月2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79-7533552(传真) 7533552
10、集中采购机构: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133号财政局楼内会计科
标书领取联系人:吴玉和、王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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