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渠县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邀请招标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工程 | ||||||||
预审公告: | 无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招标编号: | 渠财采邀2009-43 | 公告日期: | 2009年8月25日16时2分 | ||||||
行政区划: | 达州市-渠 县 | 采购包个数: | 1个 | ||||||
采 购 人: | 渠县看守所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 中介机构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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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看守所为涉密场所,因此凡购买标书公司必须为四川省公安厅【2007】42号文件规定的《四川省公安厅关于重新确定监所监控投标入围公司》的供应商。 4、公司(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合法的法人实体,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结构代码证; 5、投标人2007年至今必须具有二个以上(含二个)的同类项目工程成功案例(开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否则投标被拒绝); 6、承认满足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本地化服务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以上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项(副本原件)5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一起单独密封,在开标时提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资格审查不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或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09年8月25日——2009年8月28日 | ||||||||
标书售价: | 每份两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
标书发售地点: |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 ||||||||
投标区Email: |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09年8月31日9时30分 | ||||||||
投标地点: | | ||||||||
开标日期: | 2009年8月31日10时0分 | ||||||||
开标地点: |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十二楼会议室)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集中采购机构: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女士 徐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818-7219716 采购人:渠县看守所 联系人: 赵波 联系电话:13982817875 | ||||||||
其它内容: | | ||||||||
备 注: |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