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09】273号)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招标文件有关情况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65页,第七章 3.合同条款资料表,条款第16项 “1、产品质保:本项目所有产品,投标人应提供三年质量保证。” 改为 “1、产品质保:本项目所有产品,生产厂家应提供三年质量保证。”
2、招标文件第77页,标段划分,项目A,“6个扩权县(市区)、15个省管县视频会议终端21台”改为 “6个扩权县(市区)6台”;市县分会场“提供电视机、麦克风等辅助设备,共39套。” 改为“提供电视机、麦克风等辅助设备,共24套。”。设备清单改为:
说明 | 设备名称 | 配置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核心设备 | MCU | 详见基本配置及参数要求 | 套 | 1 | 放置省中心机房。 |
视频会议终端 | 详见基本配置及参数要求 | 套 | 26 | |
高清摄像头 | 详见基本配置及参数要求 | 台 | 25+1 | 每个终端配置一台,其中省级会场高清摄像头要求提供1台 SONY HD1或其性能以上。 |
录制点播设备 | 详见基本配置及参数要求 | 套 | 1 | 放置省中心机房及会议场所。 |
| 详见参数要求 | 套 | 1 | 放置省中心机房。 |
会议管理计算机 | 详见参数要求 | 套 | 1 | 放置省中心会议场所。 |
分会场辅助设备 | 高清电视机 | 详见参数要求 | 台 | 24 | 每个分会场一套。 |
鹅颈麦克风 | 详见参数要求 | 台 | 24 |
混音器 | 详见参数要求 | 台 | 24 |
移动车 | 详见参数要求 | 台 | 24 |
省级场所辅助设备 | 设备数量及分布详见参数要求 | 详见参数要求 | 套 | 1 | 分别放置在省中心会议场所。 |
系统总体设计 | | 在项目实施中,应负责系统总设计以保证系统整体功能。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将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其中 | 套 | 1 | 设计内容包含两个标段所有设备的连接和功能实现。 |
3、招标文件第79页,高清摄像头要求,条款第1项 “具备高清1080I 、720P分辨率”改为 “具备高清1080I 30帧或720P 60帧及以上分辨率”。
4、招标文件第79页,视频会议终端要求,条款第6项 “视频具备至少3路高清输入和2路高清输出接口;”改为“视频具备至少2路高清输入和2路高清输出接口;”。
5、招标文件第83页,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省级核心设备”中增加“录制点播设备1套”,基本配置及参数详见标书P87录制点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6、招标文件第85页,高清摄像头要求更改为:
1 | 具备高清1080I 30帧或720P 60帧及以上分辨率,16:9格式输出; |
2 | 具备高清分量(Y/Pb/Pr)输出。 |
7、招标文件第103页,评分标准,项目A,条款第3项,技术服务,“设备质保(0-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MCU和终端设备质保年限承诺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1.5分。” 改为 “设备质保(0-3分):根据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MCU和终端设备质保年限承诺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3年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1.5分。”
8、招标文件第103页,评分标准,项目A,条款第3项,“投标人业绩(0-2分):2006年以来投标人在郑州本地有不少于18个终端视频会议应用案例。” 改为 “投标人业绩(0-2分):2006年以来投标人在河南本地有不少于18个终端视频会议应用案例。”
9、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变更为2009年9月10日9:00整。
敬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回执传真:0371-65945493
回执单位: (盖章)
经办人签字: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