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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舞台灯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009-09-02 来源: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受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09年694号审批单批准,我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TZCG200953号标书的最终供应商。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招标概况
1、采购单位: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TZCG200953号
3、采购项目:太仓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4、 招标内容:舞台灯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要求、供货期、交付使用期、付款方式等)。
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具有整套剧场舞台灯光设备及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9具有文化部下属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专业灯光工程一级企业”资质证书,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10投标企业5年内(自2004年7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一座规模不低于本项目(1200座剧院)的剧院灯光工程,且目前在正常运营,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1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2009年9月14日11:00前,请有意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将报名材料以文字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进行报名:tzcghf@sina.com,邮件中必须包含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和编号(TZCG200953)、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随身电话、单位电话、企业简介(WORD文档)等,邮件主题格式“TZCG200953-XXX公司”;其次,请各报名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自行装订,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快递(或自行送达)至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二室(顾红飞收);书面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类似项目的典型工程清单、报名资格中材料复印件等。预期报名者无效,报名的供应商请通过电话的方式同我中心进行确认。
四、资格预审及标书发售:2009/09/14日上午10:00—11:00时,下午14:00—16:00(审验书面报名材料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合格的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300元/份,开标当天统一收缴).
五、开标时间:2009年9月24日14:00
地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上海西路18号政府采购中心
其余安排见售后标书
六、 有关说明:
1、本次项目的中标者无需缴纳中标服务费;
2、招标公告及本次标书补充公告(若有)的发布网址:http://www.zfcg.suzhou.gov.cn
本招标公告说明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江苏省太仓市上海西路18号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二室,邮编:215400
联系人:顾红飞 王卫军 联系电话:0512-53512539,53281311
传真:53529857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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