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HZGZ2009-35
一、采购人: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内容: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9吴267,采购预算人民币97.05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资质3级(含)以上;
(三)所投产品(庭审主机)须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浙高法办(2009)8号】公布的入围产品,同时具有2007年至今成功案例2个(含)以上;
(四)所投产品(网络隐患扫描系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三年承诺函;
(五)所投产品(服务器及存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五年承诺函,同时服务器和存储为同一品牌;
(六)投标保证金9700元整已提交。
五、报名及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08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四)安全技术防范资质3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投产品(网络隐患扫描系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三年承诺函(复印件一份);
(六)所投产品(服务器及存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五年承诺函(复印件一份);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700元整(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九)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4~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三楼政府采购窗口(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三天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09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九、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2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
十、开标时间:2009年9月2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招投标网 http://ztb.huzhou.gov.cn/
十三、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0572-2220020
窗口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572-2220022
传真:0572-2220019、2220020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2-2025995
户名: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49135050001649
特此公告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