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海河两岸夜景灯光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 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海河两岸夜景灯光提升改造工程在原景观照明设施的基础上新增各式灯具,将海河打造成流光溢彩的“银河”。为提升海河灯光夜景水平、将海河夜景打造 成本市旅游精品线路,本次改造将重点对耳闸立交桥至金埠桥,两岸全长16公里内的海河夜景灯光提升工程,其中堤岸灯光52处,建筑灯光121座,绿化灯光26处,桥梁灯光11座设 计施工总承包,以上灯光照明均10KV及以下。投资约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将重点对耳闸立交桥至金埠桥,两岸全长16公里内的海河夜景灯光提升工程,其中堤岸灯光52处,建筑灯光121座,绿化灯光26处,桥梁灯光11 座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上灯光照明均10KV及以下。投资约5000万元。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中标单位负责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作。
2.4 工期要求: 2009年09月30日至2009年10月30日 。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新资质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且具有 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2)副项目经理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不限专业)(3)安全项目经理要求资质同副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还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也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9月16日至2009年9月22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9月24日(9:00-17:00)